沈哲报志愿的时候,被我骗去了深大。

  而我背弃约定,如同人间蒸发,消失无踪。

  他疯了一般,拖着病体,四处打探我的去向。

  得到的只有我拜托朋友给他传话:「我们之间,到此为止,不再联系。」六年过去,我被老板当做礼物送上了沈哲的酒桌。

  我捧着酒杯低声下气求他:「沈总,我喝了这杯酒,您把合同签了好不好?」

  他身体后倾,慵懒地靠在椅背上,眼神晦暗不明。

  「宋乔,既然说了断绝联系,就不该出尔反尔,对吗?」

  1

  我赔着笑脸道歉:「年轻的时候不懂事,说话也幼稚,还望您大人有大量,别和我计较。」

  放在六年前,这个腰我是无论如何都弯不下去的。

  但是时间能改变的东西太多了,那时候我可以为了骄傲和自尊而活。

  现在发现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,填不饱肚皮,也维持不了生活。

  沈哲伸手把我的酒杯荡到一边:「我不是什么大人物,没有雅量,你这杯酒分量太重,我承不起。」

  老板急得满头大汗,公司上市前出现资金漏洞,内忧外患,四面楚歌。

  关键在于沈哲的投资,一念之间,要么向阳而生,要么粉身碎骨。

  这家公司在我最危难的时候对我有知遇之恩,我不能坐视不管。

  老板推搡着我去对沈哲示好,企图让他回转心意。

  我咬了咬牙根,声音极尽卑微:「沈总,求您给我们一次机会吧,只要半年的时间,我会证明您的决定没错。」

  沈哲啧了一声:「宋小姐,这做生意和谈恋爱一样,精挑细选,深思熟虑,方能最大程度规避风险。」

  「六年前,我已经跌倒过一次了,总不能不长记性,重蹈覆辙吧。」

  沈哲站起身来,慢条斯理地扣好西装外套,经过我身边的时候,他侧身低语:

  「我是个商人,不是慈善家,想好你可以拿来交换的东西,再来找我。」

  底下的人跟着他的身影鱼贯而出,我的手心里多了张纸条。

  星光酒店2806,是沈哲给我的机会,也是我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。

  老板是个秃头的中年男人,勤勤恳恳了半辈子,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把我录进公司。

  干了那么多年,终于把一个初创公司干到上市。

  如今这场变故,把他的精气神都抽了个精光。

  他声音颤抖着问我:「小宋啊,沈总这样说,我们是不是就没机会了。」

  我捏紧手心里的纸条,汗水将字迹浸得模糊。

  感情一事,自古难两清。

  沈哲铁了心要让我忏悔,让我为当年的不辞而别赎罪。

  他将年少时的错过归咎于我的无情和任性。

  我想了想,其实也没错。

  2

  读高中的时候,沈哲家境优渥,成绩顶尖,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。

  他能从外地转来二中,对我们那个小县城来说,是莫大的荣耀。

  我是老师和同学眼中,那种只会读死书的学生。

  戴着啤酒瓶底那么厚的镜片,寒窗苦读十几年,堪堪稳住年级第一的成绩。

  沈哲这种人,对我来说是一种羞辱。

  他像是小说里命定的主角,一出场就抢走了NPC的气运。

  脑子灵活,各项全面发展,仍能毫不费力地将我甩在身后。

  就连最看重我的班主任,也会在私下里说:「努力和天赋比起来,不值一提。」

  可这样一个被众星捧月的人物,对我产生了兴趣。

  我有自知之明,认为那是高高在上的戏弄,是贵公子闲暇时的消遣。

  可他愿意把那些取胜的学习方法教给我,我无法拒绝。

  人人都说我撞了大运,也有人让我就此摆烂。

  他们戏称:「考得好不如嫁得好。」

  沈哲慌张地挡在我面前:「别听他们的,我们一起考清北。」

  我不知道他对我怀着什么目的,至少在那时,我愿意相信他是真诚的。

  人心都是肉长的,没人抵挡得住一腔赤诚。

  高考结束后,沈哲和我表白,我同意了。

  他高兴地抱住我,像个得了糖的孩子。

  但是后来,很突然地,我与他断了联系。

  他跑来找我,急着要我和他一起填志愿。

  我冷漠疏离地站在学校的桂花树下告诉他:「沈哲,我们分手。」

  他站在离我三步远的地方,犹如晴天霹雳。

  他急急地过来抱我,拉过我僵硬的手强行和我十指相扣。

  「乔乔你在说什么啊,说好了一起去清北的,我们不分手。」

  我呆站在原地无动于衷,他把下巴垫在我的肩膀上。

  双臂紧紧箍住我的身体,好似要把我融进骨血。

  「你说话啊,你说我们不分手。」

  我拼尽全力推开他:「沈哲你别傻了,我高中和你走得近不过是在利用你。」

  「我有一个很厉害的学长在深大,我喜欢了他三年,多谢你的辅导,我现在有资格去找他了。」

  他被我推开,红着眼圈歪头看我,难以置信,又手足无措。

  我忍住心里的酸涩,丢下一句:「没人想和你去清北。」

  沈哲小心翼翼地去拉我的胳膊,他问:「如果……我也去深大呢?」

  我奋力挣脱,落荒而逃。

  3

  去清北读经管是沈哲的梦想,他不止一次说过。

  我料定了他不会改变,才随口说了个相距十万八千里的学校。

  由距离设置阻碍,时间会抹掉一切。

  只不过后来听说,他真的去了深大。

  大学刚开学那会儿,人员流动大,流行性感冒来势汹汹。

  沈哲不幸中招,夜间高烧到40度,烧成了肺炎。

  但他死死咬住牙,坚决不肯就医。

  只因为听高中同学顾舟说,在学校看见一个女生很像我。

  他费了那么大力气,翻遍了新生名录一无所获。

  偶然得到消息,不想就此失去一线希望。

  他硬撑着,在学校里找了三天,终于找到了那个女生。

  但只是看了一下背影,沈哲就走了。

  他失魂落魄地扶住顾舟的胳膊说:「那人不是她。」

  后来收到我拜托朋友给他传讯息:「我们之间,到此为止,不再联系。」

  他仰头昏厥过去,半梦半醒间,他咬牙切齿道:「你说,要是我就这么死了,宋乔她会不会发善心来看我一眼。」

  时过境迁,当初的爱有多遗憾,现如今恨就有多强烈。

  年少时最炽烈的爱情无疾而终,而我是那个刽子手。

  但是日子总也还是要朝前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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