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一那年军训,我对方旻一见钟情,之后从大一到大三,我追了他整整三年。

  我的姐妹劝我:「方旻就是株高岭之花,渺渺你想谈恋爱以你的条件找谁不行,咱何必非得捞那水中月,够那天边星?」

  我甚是感动,于是反手对着她们吹了通方旻的彩虹屁,说他是个面冷心热乐于助人的好人,是冷峻的外表才让大家对他误会颇深。

  他的兄弟也劝我:「方旻这个人,你还是尽早放弃。我不是说你配不上他,就是……」

  我:「就是什么?」

  他兄弟一咬牙一跺脚,跟我如实坦白道:「他有喜欢的人了!出国深造去了,过两年就回来,方旻为了心里这道白月光守身如玉呢,是绝不可能跟你在一起的。」

  在我狐疑的眼神中,他调出一张照片,是他们一伙人的合照,方旻和一个短发姑娘勾肩搭背站在C位,笑容灿烂,两人之间姿态亲密,但凡长了眼睛的都能看出他俩友情之上,爱情未满。

  但爱情使人盲目,我觉得既然他俩还没在一起,那我就还有机会。

  他的好兄弟没忍住又劝了我一句:「他就喜欢这种英姿飒爽型,你……」他打量了一圈我的小身板,摇头叹道:「总之你还是别自讨苦吃了。」

  我什么也没说,当天晚上就在校外找了家理发店,tony一剪刀下去,我留了几年的及腰长发变成了齐耳短发。

  于是没人劝我了,大家都用同一种眼神看我,我知道那眼神的意思——「好好一姑娘,年纪轻轻怎么给人当舔狗去了」

  但我那时候不觉得我这是舔狗行为,谈恋爱的事,怎么能用舔狗来形容呢?

  这分明是真诚!真诚!

  我能感受得到,方旻对我的态度已经软和了很多,有些时候甚至称得上温柔,他对别人不这样。

  有次他喝醉,还抓着我的手,让我别离开他。

  我心里很甜,有种农民伯伯辛苦劳作三年终于能大丰收的满足。

  三年时间,揣块石头也能捂热,揣个哪吒也该落地了。

  于是我准备趁着今年七夕送他礼物的时候向他表白。

  方旻喜欢球鞋,我拜托全寝室的姐妹帮我抽签,才抢到他喜欢的限量版,然而这份礼物包好了还没来得及送出去,他兄弟发来的消息就将我打了个措手不及。

  他兄弟说:「完了完了,姜昕心回来了!」

  我茫然,姜昕心,谁?

  他兄弟在微信那头上蹿下跳:「方旻他白月光!!!」

  我的手指在朋友圈和方旻的对话窗之间来回切换,我没找他,他也没找过我。

  我一宿未眠,七夕一早,朋友圈显示了方旻的头像,带一个小红点,一刷新,他俩搂在一起的官宣照映入眼帘。

  下面有我和他的共同好友留言:「余渺渺呢?」

  方旻回复了他:「我跟她没关系。」

  冷漠得像是变回了刚认识时候的方旻。

  我早起的室友也刷到了这条官宣,她安慰了我几句,又痛骂方旻是个吃着碗里瞧着锅里的渣男,骂着骂着却突然指着照片疑惑道:「等会儿,渺渺,你看这女生是不是跟你有点像?」

  破案了,方旻这王八蛋玩意儿,难怪之前对我那么温柔,难怪喝醉了拉着我手求我别走,原来是把我当成了他心里白月光的替身!

  现在正主回来了,我这个替身被理所当然地一脚踢开。

  我内心呵呵,去他的真诚,等着吧,我一定要狠狠报复回去!

  ……才怪。

  早在方旻的兄弟给我看那张合照的时候我就该知道的,两情相悦才叫真诚,单方面的,叫舔狗。

  我悲伤地发了条仅自己可见的朋友圈:「再也不当舔狗了!!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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